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时间:2025-07-28 07:45:28 来源:今雨新知网 作者:百科 阅读:383次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金融监管总局7月10日发布风险提示称,金融监管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总局不实承诺、发布风险防范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提示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主要有三大套路,诱导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

混淆概念误导贷款。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金融监管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总局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发布风险防范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提示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虚假宣传过程中,诱导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网络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导致维权困难。

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导致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理性分析高回报承诺,核实宣传真实性,拒绝各类话术套路。在选择服务时,消费者应优先考虑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资质信息。办理业务时要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定期检查账户异常情况,发现信息泄露及时采取措施。

责任编辑:游婕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 大和:升信义光能目标价27%至4.45元 评级“带有”,企业新闻
  • 燃气公司员工上门安装燃气报警器?燃气公司:骗人的
  • 需求尚未恢复,价格僵持为主!,产业数据
  • 用有新意”和“心意”的文创讲故事
  • 百色市烤烟主要化学成分特征及可用性分析(三)
  •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要形成自主可控的算力生态,就不能都想着“摘果子”
  • 用有新意”和“心意”的文创讲故事
  • 催化动力学法检测白酒中乙醇的含量(三)
推荐内容
  • 厦门高校管理叫外卖有松有严 女生隔着栅栏和小哥“接上头”
  • 男子发酒疯与家人上演“全武行” 之后躺水沟大睡
  • 教师培训为何存在“福利”变“负担” 形式要更加多样化
  • 普通高校生化类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及对策(二)
  • 中式楼梯装修设计与装饰
  • 去年初拿1萬美元投資房地產或比特幣,哪個比較賺?|天下雜誌